國際在線(記者 林維):當霧霾、土地污染等環境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社會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時,推出更嚴、更有效的《環保法》恰在其時。從2015年1月1日起,新《環保法》即將施行。這部被稱作最嚴《環保法》的法律有何亮點?在實施過程中會可能會有什么挑戰?
談到新《環保法》,公眾最關心的是對環境污染問題的治理。如何減少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土地污染?環保部環境監察局行政執法處罰處處長姬鋼介紹說,新《環保法》拿出了不少大招:“比如說按日連續處罰在新《環保法》中有了規定,即在以后的行政處罰中,你一天不糾正,我們的處罰就不設上限;第二,在《環保法》上也賦予了環境保護部門查封扣押權,這也是環保部門在三十年的執法過程中一直呼吁的,即缺乏行政強制手段,這次也有了;還有一個是對企業限產、停產、乃至報請政府進行關閉的權利。”
除了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懲罰力度,新《環保法》用單獨一章規定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也成為亮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指出,這些條款旨在確保和賦予公眾更大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環保法》這次修改,除了市場經濟因素和環境形勢發生改變以外,更主要的是新的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理念和方法發生了改變,或者說重點發生了轉移。在這個背景下,《環保法》修改一個很大的亮點就是加了第五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內容,這實際上就為新時期我們國家環境治理結構的轉型打下基礎。”
至于備受關注的環境訴訟方面,曾參與大量司法實踐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坦言,雖然新《環保法》有所突破,但在實施過程中仍將面臨不少困難,需要環保部門和最高法院等相關機構完善配套細則,以及社會培育民間環保組織,“一個是現在我們對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的限制仍然過嚴,規定必須在設區的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才能提起環境訴訟,還必須有5年做環境公益的經歷。還有民間環保組織沒有這么大的能力:一個是沒有法律能力,真正的環保組織許多都沒有專門的法務人員,當然它可以委托律師,但大部分環保組織缺乏訴訟資金;另外這些機構缺乏缺乏技術人員,沒有幾個組織有真正的環境工程師。”
據環保部介紹,為了配合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保法》,環保部正抓緊制定一系列便于操作的實施細則。環保部政策法規司法規處處長王煒說:“目前環保部全力在做的事情就是制定一些配套規定。環保部12月19日已經發布了5個部門規章,涉及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除了這5個之外,還有20多個配套規定近期都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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